現在的工作越來越難找,有不少人都在為找不到一份能夠養活自己的工作而犯愁。無錫勞務派遣就是專門針對個人求職登記和推薦工作的專業人力資源服務公司,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以下是勞務派遣公司經營服務四大基本原則:
1、雇員租賃
勞務派遣的本質是雇員租賃,"派遣"一詞并不適用于解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的法律關系和業務特征。"租賃"一詞卻能概括勞務派遣所有業務特征,并合理解讀勞務派遣復雜的三方法律關系。租賃與雇傭一樣更適用于解釋勞動力與工作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以生產線承包為特征的勞務外包合作,因為不存在租賃關系而并非勞務派遣,也不適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確表示,雖然勞務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同工同酬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相同崗位、相同等級的員工,應該執行同等工資待遇標準。但這樣就容易被異化為,用工單位應對同工同酬的一種對策。
3、拒絕墊付
現行法律制度明確了勞務派遣三方法律關系中,用工單位應當實際承擔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這就是勞務派遣公司不墊付原則的法律基礎,也就是說派遣公司不為用工單位墊付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堅持原則,為用工單位墊付上述費用,也就意味著無形中極大地增加自身的經營風險。
4、受益歸責
《侵權責任法》規定:"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誰用工,誰受益"是一種普通常識,"誰受益,誰擔責"則是利益義務對等的基本原則。派遣員工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不足部分則應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單位負責承擔。
勞務派遣為失業人員提供了再次就業的機會, 為用工單位提供大量勞動力,拉動社會生產的發展。自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勞務派遣已走過了萌芽過程,正在發展壯大,并日趨成熟,已經成為一個熱門行業。目前國內勞務派遣企業可以分為三大陣營:一是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如各部委系統的人才交流中心、各地人事局、勞動局下屬的人才交流中心及勞務派遣企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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