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勞務派遣公司告訴您,勞動派遣是一種現代比較流行的員工雇傭方法,但是這種雇傭方法也存在一些優缺點,那么這種用工形式對職工、對公司都有哪些好處或者壞處呢?接下來,就讓小編帶您了解一下勞動派遣必須要知道的一些知識!
首先,并不是所有工作都可以進行勞務派遣的。《勞動合同法》第66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中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其中,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其次,勞動者的權利如今正被《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保障著。規定中明確表示以下五項規定:
(1)明確保險福利、同工同酬:在福利待遇權益方面,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視被派遣勞動者;在社會保險權益方面,明確勞務派遣單位開展跨地區派遣業務的,應當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2)明確僅限三種崗位:《暫行規定》對“三性”中的“輔助性”進行了進一步明確:用人單位決定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輔助性崗位,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并在單位內公示。
(3)明確不能超過用工總量的10%:《暫行規定》第四條規定,用工單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能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用工總量是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人數與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之和。
(4)明確工傷職業病責任主體:《暫行規定》明確,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5)明確遏制“假外包、真派遣”現象:《規定》明確指出,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企業以“業務外包”和“承攬”之名行“勞務派遣”之實的行為,將被定性為非法勞務派遣。
最后,簽訂合同時,以下幾項一定要注意:
(1)勞動者在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一定要避免“空白合同”,擦亮眼睛看清勞務派遣單位及用工單位是誰,再下筆簽名。
(2)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與派遣工作有關的諸如“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等事項。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也要完全了解以上這些信息,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3)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4)勞動派遣合同的期限不能隨意約定,必須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以上就是無錫勞動派遣公司小編為您整理的勞務派遣小知識,希望這些小知識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勞務派遣、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問題,歡迎來電咨詢,我公司會有專業人員為你解惑!感謝您的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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